
本課程包含以下內容:
課程簡介
📌勞工名卡是什麼?勞工名卡法源依據與保存規定
根據《勞基法》第7條,雇主必須製作勞工名卡,記錄員工基本資料、工資、保險等關鍵資訊,並保存至員工離職後5年。勞工名卡可以履歷表或人事資料表代替,形式不拘(紙本、電子檔皆可),重點是確保勞工名卡合規保存,避免勞檢或勞資糾紛時拿不出證明,導致勞工名卡違規罰款。
📌出勤紀錄定義?出勤紀錄法源依據與保存年限
《勞基法》第30條規定,雇主需備妥出勤紀錄,詳細記錄員工每日出勤至「分鐘」,保存至少5年。雇主不能拒絕員工索取出勤紀錄副本;若未保存,依《勞動事件法》雇主舉證不利,可能直接敗訴,放大出勤紀錄缺失風險。
📌工資清冊是什麼?工資清冊法規依據與爭議影響
《勞基法》第23條要求雇主建立工資清冊,列明工資明細及計算方式,保存5年。若清冊不明確或無法證明薪資結構,勞資爭議時法院會推定勞工說法為真,增加雇主工資清冊違規的法律風險。
(一)薪資單必備四大項目 | 勞基法薪資單規定
依《勞基法》第23條第2項及施行細則第14-1條,薪資單內容必須包含:
工資總額(如本薪)
各項給付(全勤獎、績效獎金、加班費等)
扣除項目(勞健保、稅金、遲到扣款)
實領金額(扣除後淨額)
獎金(如年終、三節獎金)屬任意恩惠,可不列但建議註明,避免薪資單爭議。
(二)薪資單發放規則 | 雇主主動提供薪資單義務
《勞基法》第23條第1項規定,發薪日必須主動給薪資單給員工!若需員工申請才給,即違法,可能吃薪資單罰鍰2-100萬元。現代企業常用email、LINE或薪資系統傳送,均符合電子薪資單法規。
(三)薪資單、工資清冊保存期限 | 勞資文件保存年限
所有薪資單、勞工名卡、出勤紀錄、工資清冊均需保存5年,以應付未來勞資爭議或勞動檢查重點項目。
📌違規後果 | 勞基法79條罰則與勞動訴訟風險
未備齊上述文件,依《勞基法》第79條罰2萬-100萬元,加上訴訟舉證不利,直接放大勞資違規風險!
📌勞動檢查重點 | 勞動部年度勞檢勞工名卡出勤工資清冊
勞動部每年勞檢,必查勞工名卡、出勤紀錄、工資清冊,中小企業千萬別踩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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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內容共 3 個單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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